第七章 城市社区自治研究
第一节 社区研究和理论与方法
一、社区概念
1.社区通常指的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相对于全国社会来说,它是具体的地方社会。社区有大有小,大社区可以包括小社区。社区中心的服务范围,是形成这个社区的客观标志。
2.社区可依其不同的客观特征区分为不同的类型。都市社区和乡村社区是社区的两种基本类型。此外,按不同的标准,它们各自还有分为不同类型的社区。
3.社区概念的提出,始于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社区与社团》。十九世纪的社区研究基本上集中于乡村社区。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开拓了现代社区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又发展了社区权力的研究。
4.社区是大社会的缩影。社区研究就是社会研究的具体化。近年来我国开展的小城镇研究,对于深入认识以乡镇企业为动力的小城镇发展这条中国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5.区位探究法着眼于把社区作为一种空间关系或地域单位来研究。古典区位理论借用生物学进化论的原理来研究都市环境的空间格局,强调土地利用的竞争是社区生活的主导过程,决定着社区环境各部门相互联系的空间结构形式和区位功能;新正统区位理论力图在新的基础上复兴古典区位理论,提出以“人文区位法丛”四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来分析社区。
6.社会系统探究法把社区视为许多的个人、群体、机构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网络来分析。这种探究法还提出了社区纵横向格局的概念,用以分析社区体系与宏观社会体系的关系。
二、城市社区研究的任务
随着中国单位制度的解体,社会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城市居民的利益将从原来所在的单位中剥离出来,并转移到社区中,城市居民利益社区化是发展的大趋势。城市社会整合在从“单位制”向“社区化”转变过程中,如何推进城市社区自治是目前的一个重点课题,西方城市社区研究的理论与社区管理的实践已相当成熟,但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都处在发展阶段。现在,中国的北京、上海、沈阳、济南的城市社区建设改革在理论界支持下已启动,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城市社区如何自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组织的发展。人们正是在各种不同的社区组织中从事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社区组织又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社区管理组织,二是志愿团体。在目前我国有关社区组织的研究中,有关部门希望通过改革社区居委会组织,以此为整合纽带,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这种社区建设动力是自上而来的,依靠地方政府从外部推进,依托社区居委会加强社区自治。但从实践的情况来看,社区居民委会对于社区的整合力,居民参与性非常弱,成为一个行政化的组织。实际上,社区居委会离自治的目标非常远,真正实现社区自治需要一种自下而上的整合,需要真正的组织出现。业主委员会就是社区自治的重要资源。所谓业主委员会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它是依法成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具有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态,在社区内的地位、职能及扮演的角色对社区里的居民、居民委员会乃至整体社会结构的变革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这类组织的出现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的面貌,重新调整城市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加速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将起到积极又重大的推动作用。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推进,城市新型居宅区实行物业管理自治也越来越多,与此相配套是业主委员会也越来越多。本文认为利用业主委员会为纽带,加强城市社区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民主自治的目的。
三、社区研究的理论工具
社区研究始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社区与社会》(又译《共同体与社会》),“社区”一词也源于此书。滕尼斯认为,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体。在这种社会联合体中,情感的、自然的意志占优势,个体的或个人的意志被感情的、共同的意志所抑制。与此相应,他将由人们的契约关系和由“理性的”意志所形成的联合称为“社会”。英文community一词含有公社、团体、社会、公众,以及共同体、共同性等多种含义。
1、城市社区发展理论
十九世纪的社区研究基本上集中于乡村社区。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开拓了现代社区的研究,美国芝加哥学派就是以城市社区研究而著名。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派克等的研究分别涉及整个芝加哥市市区内不同民族的聚居区、上层阶级的富人区、贫民窟等不同层次上的社区。派克认为社区的本质特征是:有一个以地域组织起来的人口;并扎根于它所占用的土地上;这些人口生活于相互依赖的关系中。与此同时,美国林德夫妇开创了社区研究中以小城镇为对象的全貌研究,其代表作是《中等市镇》。自社区研究兴起以来,提出的理论主要有“社会失落论”、“社区继存论”、“社区解放论”等,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又发展了社区权力的研究(郑杭生,1994,353页)。
(1) “社区失落”论: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是齐美尔和沃思。齐美尔在《社区与社会》中认为,现代城市的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即相互熟悉、同质性较强的居民群体消失,社会成员之间的认同感降低,其结果使社区存在失去基础。沃思在《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中认为,城市具有三种生态学上的特质,即众多人口、高密度、异质性。这三种特质,必不可免地使城市形成不同于农村的生活方式,并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在个人层面上,城市人通常是作为高度分化的角色相遇的,以自我为中心,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人们常感到孤立无援。在社会层面上,经济竞争与劳动分工将使得家庭、学校、工作地点、朋友和亲戚之间的社会生活发生分离,容易引起家庭、朋友、邻里等首属群体的削弱,社会秩序将出现混乱甚至于“社会解组”。因此,在齐美尔与沃思看来,滕尼斯所讲的社区在城市中已不复存在,故称之为“社区失落论”。
(2)社区继存论: 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界有人开始向沃思的观点提出质疑,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刘易斯和甘斯。刘易斯通过一系列的个案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中都存在内聚性和认同感很强的“都市村庄”,邻里与亲属关系在当代都市仍然是丰富与强大的。甘斯认为,城市化带来的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沃斯所提出来的单一生活方式。
(3)社区解放论:社区解放论是70年代由费舍尔(Claude S.Fischer)、费尔曼和雷顿(B.Wellman and B.Leighton)提出来的。1975年,费舍尔发表了“城市性的亚文化理论”, 他认为任何人在社会上生活,都需要他人的帮助和关心,这种人际关系中的相互依赖性若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个人心理上的孤独与疏离感。城市中有众多的小群体,其内部通过互动形成了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规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些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综合就是一种亚文化。 韦尔曼和雷顿提出应打破对邻里关系的强调,重新思考社区的概念,他们主张社区居民应从地域和场所的局限中解放出来,接触和结交更广泛范围的朋友,建立超出邻里关系甚或根本与邻里关系无关的初级群体关系。这就是说“社区解放”,即从社区地域中解放出来。
2、社区研究的角度理论
(1)系统论
(2)功能论
(3)社区权力研究:对社区权力进行研究一直是战后社区研究的热点。1929年,林德夫妇在《中镇》一书中就曾对某家族控制社区商业的现象进行过描述;沃纳在“扬基城”系列研究中,也对上层社会控制社区有所论述。但是,真正以社区权力结构为研究中心却是从1953年开始的,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种:
(A)社会精英论,该理论认为社区政治权力掌握在少数社会名流手中,地方重大的政治方案通常是由这些精英起决定作用,而地方各级官员予以配合来实现少数人的意志。在社区生活中,少数上层人构成单一的“权力精英”,成为社区的“权力精英”阶层,统治地方社区的生活,他们与国家精英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与低层阶级存在冲突。F.亨特(Floyd Hunter)是精英论的代表,他采用“声望法”研究社区权力。
(B)多元政治论,该理论认为,社区政治权力分散在多个团体或个人的集合体中,各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权力中心,地方官员也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官员要向选民负责,所以选民也有权力,他们以投票来控制政治家。 多元政治论的代表人物是R.A.达尔(R.A.Dahl),他不同意用“声望法”来进行权力研究,主张用“决策法”来考察谁在重大的城市政策上参与实际决策(夏建中,2002)。
(4)社区探究法三大方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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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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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派 |
主要观点 |
代表人物 |
备注 |
区
位
探
究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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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
区位
理论 |
借用生物学进化论的原理来研究都市环境的空间格局,强调土地利用的竞争是社区生活的主导过程,决定着社区环境各部门相互联系的空间结构形式和区位功能 |
R·派克 |
早期
芝加哥
学派 |
新正统
区位
理论 |
力图在新的基础上复兴古典区位理论,提出以“人文区位法丛”四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来分析社区 |
A·何雷
O·邓肯 |
芝加哥
学派 |
社会体系探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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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区视为许多的个人、群体、机构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网络来分析,并社区纵横向格局的概念来分析社区体系与宏观社会体系的关系 |
R·沃沦 |
与结构功能论有密切联系 |
社会交往探究法 |
社区冲突的探究 |
以分析社区居民的交往行为,特别是冲突行为来研究这些行为与社区诸制度的结构、过程的关系 |
科尔曼
桑德斯 |
受社会冲突论与互动论影响 |
社区行动的探究 |
社区行动探究法注重研究社区的领袖能力、决策过程以及居民的社会参与等 |
考夫曼 |
受社会互动论影响 |
非营利组织与市民社会理论
正式组织就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于显洋,2001,13页)。它的特点是:有特定的目标体系,成员的角色化,正式而明确的规范,权威体系和科层化的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组织进行分类。如分别按组织的目标、功能、规模、控制方式等来分类。最大范围内的划分是将组织分为经济组织、政治组织与文化组织等。
非营利组织(又译称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的主要社会功能是提供非垄断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其组织目标则是集体利益或公共利益。与营利组织不同,非政府组织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塞拉蒙指出,非营利组织具有六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用来“生产””公共物品的资源有三个来源: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康晓光,1999;邓正来、亚力山大, 1999)。非政府组织的功能主要是能够“填补”政府功能的在“空白”。满足社会多元化需要属于政府功能的空白。现代社会是多元社会,人们的兴趣、价值观念经济利益都高度多样化,社会分化为多种阶级阶层以用各种利益集团,只有非营利部门才能有效满足社会的多元需求,支持社会的多元格局,而作为唯一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政府则无法满足这些数目巨大种类繁多彼此冲突的局部性需求。美国资深非营利组织和社会福利学者莱斯特·塞拉蒙在《美国的非营利部门》一书中,把“非营利部门”(Nonprofit Sector)看作有别于“政府”和“营利部门”的“第三部门”(Third Sector)。塞拉蒙的“政府部门”、“营利部门”和“非营利部门”分别和美国哲学家柯亨和阿拉托的“国家”、“经济”和“公民社会”相对应。在塞拉蒙看来,美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三元社会。三元社会是现代公民社会国家典型的社会结构(康晓光,1999,36—37页)。
对于公民社会的概念,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1993)的定义是:“简单地说,公民社会是建立民主社会的过程中国家、市场一起构成的相互关联的三个领域之一。社会运动可以在公民社会领域里组织起来。公民社会里的各种组织代表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社会利益,这些组织是根据各自的社会基础、所服务的对象、所要解决的问题(即环境、性别与人权等问题)以及开展活动方式所塑造的。诸如与教会相联系的团体、工会、合作组织、服务组织、社区组织、青年组织以及学术机构都属于公民社会中的组织。”(第1页)关于公民社会的另一种定义是:公民社会是“存在于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各种志愿协会,这些协会是公民向国家乃至整个社会表达自己意愿和利益的基本手段”。(Berthin,1994,1页)
公民社会是以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发展为基础。公民社会主要思想是公民社会是处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大众组织,它独立于国家,享有对于国家的自主性,它由众多旨在保护和促进自身利益或价值的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NGO)、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又被称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俞可平、王颖,2001)。
参考书目:
徐震,1980:《社区与社区发展》,台湾中正书局。
丁元竹,1995:《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方明、王莹,1991:《观察社区的视角——社区新论》,知识出版社。
潘乃谷、马戎,主编,1996:《社区研究与社会发展》,天津人民出版社。
唐忠新,2000:《城市社会整合与社区建设》,中国言实出版社。
高鉴国,2002:《中国社区工作者手册》,民族出版社。
雷洁琼,主编,2001:《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北京大学出版社。
程玉申,2002:《中国城市社区发展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康晓光,1999:《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
邓正来、[英]J.C.亚力山大主编,1999:《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
第二节 从“单位人”到“社区人”
一、“单位制”研究——计划经济时代的城市社区整合纽带
1.什么是“单位制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社会是整合主要是依托“单位制”,“街居制”组织只是起补充作用。“单位”是中国城镇居民对自己就业于其中的社会组织——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的统称。
单位制度研究最早由路风提出,后来研究者由李汉林、李路路、孙立平等人。
杨晓民、周翼虎在其合著的《中国单位制度》一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中提出了“单位制度”这一概念,并且认为:所谓单位制度,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以来为了管理公有体制内人员而设立的组织形式。它具有政治、经济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功能。从组组学角度来说,单位是国家管理公有制制内人员的组织组织形象,它的组织元素是以公职人员(拥有公职,享受社会主义福利承诺,包括干部与工人)为主体,按照一定的宏观结构,形成国家权力均衡机制的基本细胞。从经济学角度看,单位一直是控制国家经济命脉,保障和容纳文化与物质生产力的重要实体。从社会学角度看,单位是标志城乡区别的社会集团,是城市生活的核心,它决定了人们的职业、身份、消费能力、价值观念、人生经历、行为方式乃至社会地位的高低。
2、单位制的特点
“单位体制”是计划经济的特殊产物,其基本特点有:
(1)单位制是我国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
(2)单位制是行征组织体制的延伸。何一个单位, 都被赋予了不同的行政级别。在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级别愈高,权力就愈大,拥有的资源、利益和机会也就愈多。
(3 )功能多元化。单位对个人及其家属发挥着保障就业、劳保福利、分配住房、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甚至出具结婚登记证明等多方面的功能,从而使个人归属于单位,依赖于单位。单位对个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4)封闭式的组织管理体制。缺乏流动。
(5)纵向超强整合体制。党和政府对城市居民的行为控制,主要地不是通过基层社区组织,而是通过一个个的单位来实现。 “单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现了对城市居民的有效整合、控制。
背景资料: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生活琐事都可找单位解决,而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
3、单位制的产生条件
(1)经验的惯性:战时供给制与组织军事化的传统;
(2)现实的压力与理想的要求;
(3)单一传统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与计划经济体制;
(4)城乡二元分割制度。
4、单位制的弊端
(1)单位功能多元化有悖于现代社会组织运行原则,严重影响组织的经济效率与工作效率。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就变成行政性、社会性的单位;
(2)单位制剥夺企业的自主权、自决权,阻碍经济发展;
(3)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影响人们生产工作积极性;
(4)排斥民主法制,有悖入悖出于社会的发展。
但这种整合功能的发挥是以经济的低效率为代价的,甚至可以说,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的溶化,“单位”功能逐步弱化,社会组织日益复杂,人口流动不断加剧,“非单位”的城市居民也越来越多等等新情况都是对城市基层管理提出了挑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开始了由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的转变,其标志就是城市社区建设,强化基层社区对于城市居民的整合功能,以替代“单位制”整合。
关于改革前中国社会总体特征的理论:总体性社会
关于中国社会的特征,有种看法是:强调国家权力自上而下的垂直控制,用西方的国家社会关系学说来解释,就是国家权力扩张到整个社会,民间社会不复存在,个人在庞大的国家机器面前除了屈服别无选择。
总体性社会(又称“全能主义社会”,totalism),即社会结构分化程度低,国家垄断着绝大部分稀缺资源和结构性活动空间。这里的稀缺性资源,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资源,而且还包括就业,权力、威望的机会。结构性活动空间是指从事社会性活动的具体场所和领域。在总体性社会里,国家控制着大部分稀缺资源和空间,形成了个人对于国家的高度依附。
总体性社会与社会动员。
总体性社会中公民对国家的高度依附也使得组织化动员容易开展。组织化动员的特征是每一个被动员与动员者之间都有密切的联系,其基础是动员者掌握了被动员者至关重要的稀缺资源,被动员者的经济收入、声誉社会、地位生活水平甚至命运等都取决于动员者。组织化动员是以再分配制度和单位制为基础,而改革前的中国在经济体制上是实行公有制,在社会组织上实行是“单位制”与“人民公社”制,体制外的社会成员极少,社会组织化程度高。组织化社会动员,在城市地区依托单位进行发动,在农村地区依靠人民公社发动。由于“单位制”与“人民公社制”对其成员都有较强的人身控制权,因而这种动员与参与也存在着命令与强制因素,被动员者没有拒绝的权利,只有服从的义务。组织化动员在改革前经常性地开展,其原因在于国家垄断着全部的稀缺资源,承担了整个社会资源与管理的艰巨任务,有些决策的完成必须依靠全民动员才能完成,这样使得运动式动员成为日常国家重大事务管理的一种必要的补充。
二、街居制研究
1、什么是街居制
计划经济时代,将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管理无单位城市居民及社会生活的体制,称为街居制。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
城市管理体制结构图
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家委会)
发展情况: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准政府;
居民委员会,成为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资源缺乏(辖区少,工作人员待遇差、素质差)。
2、街居制特征:
(1)政府的绝对控制;
(2)职能的复合性:政治、经济、民政、教育、文化与卫生等。
(3)“剩余性”特征。
3、社会转型对街道制的冲击
(1)单位制的瓦解导致单位职能的外移,要求街居来承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以及机关单位后勤体制的改革,使得各单位将自己原来承担的政治行政职能、社会职能剥离出来,回归给政府和社会。在目前我国社会中间组织不发达的情况下,现有的比较成熟的街居体系几乎成了唯一的接受主体。
(2)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无单位归属人员以及外来人口的增多,给街居增添了更多的管理、服务工作。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各街区的老龄人口尤其是离退休人员显著增多,老年人口的活动空间基本上是家庭所在的街区,这就势必要求每个街区都要为众多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开展专门为老龄人服务的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项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无单位归属人员”中除了原有的少数未就业的家庭妇女和个别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增加了大量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待业青年和失业下岗人员等。对这些不断增加的“无单位归属人员”,街居组织要加强思想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起到社会整合的作用。随着城乡社会流动的加剧,城市街区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
外来人口既给街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也给街区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因此,目前街区的管理对象除了作为主体的正式居民外,也包括居住在本街区的非正式居民;街区工作的内容除了为正式居民提供管理和服务外,还需要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3)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管理重心的下移,由此带来了原来实行“条条”管理的很多部门将任务下放到街区,给街区增加了很多新的管理内容,如市场管理、园林绿化、交通道路、民政福利、市容市貌等管理项目。综上可见,我国目前的街居体系不仅承接了单位剥离出来的职能,还增加了很多新的管理领域;不仅要承担行政功能,还要承担社会功能,甚至有些街区还承担部分经济功能。街居体系的职能已经大大超载,但仍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社区制
1、什么是社区制与社区建设
社区制是对单位制、街居制的一种超越和重整,主要是通过社区建设来达到“社区制”的实现,以达到整合城市居民的目的。
1990年代初,民政部提出的社区建设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中介组织建设。
二是社区服务,内容有:(1)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2)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3)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三是社区卫生,主要包括社区医疗、康复、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等。
四是社区文化,主要包括社区群众性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等。
五是社区环境,主要包括社区卫生、绿化美化等。
六是社区治安,主要包括民事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社区制管理特征
(1)从管理理念上来说,面向全体居民,以居民为主,以人为本,变管理为服务。
社区制强调对人的关怀(不仅是物质利益的关怀,还有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关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过去的单位制、街居制有很强的控制思想,限制人口流动,固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社区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睦的人文居住环境,最终促成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2)从管理形式上来说,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不管是单位制,还是街居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制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是社区的主体,是社区发展的始终动力源。?
(3)从管理目标来说,改变政府管理的唯一主体地位,加强政府与社区的合作,达至善治(即良好的治理)。[⑦]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政府。而在社区制中,社区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政府)主体之外,还须有社区自治组织以及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与社会工作机构等。也就是说,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要弥补政府的缺陷,就应实行共同治理,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不仅如此,还要在政府与社区之间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在社区管理的过程中,以善治为目标,达至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背景知识:中国社区建设发展历程
在社会学史上,“社区”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在滕尼斯那里,“社区”这个概念表示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于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在此之后,“社区”这一概念被各国学者加以引申和扩展,但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范畴。在中国大陆,“社区”一词在20世纪30年代被引进,而作为一个广泛使用的名词始于1986年。当时,民政部为推进城市社会福利工作改革,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并将后者区别于民政部门代表国家办的社会福利,就另起了一个名字,称之为“社区服务”,由此引入了社区概念。1991年民政部为了开拓民政工作又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1998年国务院的政府体制改革方案确定民政部在原基层政权建设司的基础上设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意在推动社区建设在全国的发展。200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由此带来了社区建设在全国城市中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对“社区”概念的理解并不十分清楚,因而在社区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存在很大的差异。社区建设的本身包含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本文关注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而言,从原来的单位制、街居制向社区制过渡,首先要在指导思想和理念上对“社区制”的本义有个清楚的认识。
作业:城市社区居民委会与村民委会比较研究
参考文献:《居委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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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 |
村民委员会 |
1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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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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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权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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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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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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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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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产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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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社区中的威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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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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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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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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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监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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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区归属感研究
一、居民社区生活满意度与居委会关系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社区,通常有五个基本要素构成:一是以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共同生活的人口;二是有一定界限的地域;三是有相对完备,可以满足社区成员基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社会生活服务设施;四是有一套相互配合、适应社区生活有制度的管理机构;五是有独特的历史文化、生活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的社区成员对社区情感上的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②从社区发展的角度来看,发展的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的精神,人的满意度,人的归属感,人的凝聚力。因此,社区居民归属感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点所在。从发达国家和我国上海、天津等地的经验来看,社区归属感与居民对于社会生活服务设施及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呈高度的相关。因此,调查社区居民的社区生活满意度就可以了解该地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
根据国内学者在天津、广州等地的调查经验,③我们在初步探索和实验调查的基础上,将福州市居民对于社区满意度的因素归纳为以下20个方面,即:居民区的绿化、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居委会工作、供电、供水、公共交通、公用电话、托儿所、幼儿园,离家最近的小学、中学、电影院、公园、图书馆、文化站、卫生院、大医院(区级以上)、早点部、超级市场等。这20个方面基本上涵盖了社区居民生活的人文环境、教育、能源、文化卫生及物质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围绕上述各个方面,我们进行了态度测量,以“5非常满意”、“4比较满意”、“3一般”、“2不太满意”、“1很大满意”为度量层次。调查统计结果见表5。
表5:居民对社区质量的基本评价(均值越高表示满意度也相对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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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质量各项目 |
均值??? |
标准差?? |
样本数 |
缺失数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绿化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社会治安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环境卫生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居委会工作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供电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供水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公共交通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公用电话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托儿所
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幼儿园
对离您家最近的小学
对离您家最近的中学
对离您家最近的电影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公
对离您家最近的图书馆
对离您家最近的文化站
对离您家最近的卫生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大医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早点部
对离您家最近的超级市场
总体评价 |
3.03
2.93
3.17
3.04
3.77
3.70
3.48
3.45
3.05
3.06
3.24
3.13
2.82
3.35
2.71
2.62
2.97
3.12
3.18
3.65
2.73 |
1.06
1.04
1.02
0.87
0.81
0.93
0.96
0.93
0.97
0.97
0.95
0.98
1.01
1.02
1.11
1.04
0.98
0.98
0.97
0.93
0.82 |
467
467
467
458
467
467
467
462
441
439
450
445
425
451
428
420
445
452
456
466
467 |
0
0
0
11
0
0
0
5
26
28
17
22
42
16
39
47
22
15
11
1
0 |
注:缺失数大都是因为被访问者说居民区内没有该项生活服务设施,或自己根本就没有去过或见过,而在问卷上的评分栏中留下空白而导致变量缺失。
由表5可以看出,我市社区人文环境中的(1)绿化、(2)社会治安、(3)环境卫生、(4)居委会工作等四项中,社会治安得分最低,其它3项均在“一般以上”。教育方面,(9)托儿所、(10)幼儿园、(11)小学、(12)中学等4项得分都在“一般以上”,如果考虑缺失的样本数,则托儿所、幼儿园得分较低,因为有的居民区没有托儿所或幼儿园。文化卫生方面,(13)电影院、(14)公园、(15)图书馆、(16)文化站、(17)卫生院、(18)大医院等6项中,除“公园”、“大医院”外,其余得分都在“一般以下”,其中文化站与图书馆还排在20项中最后两位,分别为2.62、2.71,而且还有比较大有缺失数,可见我市居民对于社区文化设施的欠缺感觉是比较敏锐的。调查中,很多居民对文化站很有意见,所谓的社区居委会文化站大都与老人活动中心联系在一起,里面一般没有书刊杂志、棋牌,只有麻将。当我们到居委会文化站作问卷调查时,居民们因忙于“搓麻”以至于没有时间接受问卷调查。
对于社区日常生活方面的(19)早点部与(20)超级市场,居民评价较高,特别是超级市场,获得3.65的相对高分,这与近年来“洋”超市大举进入福州,带动福州超市业整体进步有极大关系。能源方面,(5)供电、(6)供水在社区生活服务中评价最高,分别为3.77、3.70。
居民对所居住的小区满意度的总体评价得分为2.73,“一般”偏下。从表18的分类可以看出,有40%的居民对社区满意度评价在“一般”以下,其中“非常不满意”为3.2%、“不太满意”为37.7%;认为“一般”为44.5%;“比较满意”与“非常满意”二者合计为14.4%。从人数分布来看,对社区生活总体上“满意”或“一般”的居民占60%。
表6:总体评价情况分类表
|
很不满意 |
不太满意 |
一般 |
比较满意 |
非常满意 |
合计 |
样本
百分比 |
15
3.2% |
176
37.7% |
208
44.5% |
53
11.2% |
15
3.2% |
467
100 |
与居民以前所居小区相比较,我市居民对现在的小区的整体情况评价如何呢?我们预先给的答案有“好”、“差不多”、“差”、“不好说”、“从未搬过家”。得到的回答结果统计如下。
表7:与以前居住小区相比较,现在的小区情况评价
|
好 |
差不多 |
差 |
不好说 |
从未搬过家 |
合计 |
样本
百分比 |
151
32.3% |
158
33.8% |
47
10.1% |
47
10.1% |
55
11.8% |
458
100% |
由表7看来,我市居民对于新居住的小区比过去“好”的约占1/3,“差不多”的也占1/3,“差”的与“不好说”约也各占1/10。如果考虑到“不好说”事实上也是“差不多”的意思,说明新建的居民小区总体上令人不满意的地方还比较多。
居民社区生活是多方面的,是什么方面的因素影响了居民对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评价呢?我们将“总体评价”与社区生活的20项分别作SPEARMAN相关分析,发现相关系数在0.3以上主要与社区人文环境(绿化、治安、环卫、居委会工作)、社区交通、社区餐饮(早点部)相关度较高,而其它方面都较弱(见表9)。由此相关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在社区的人文环境建设上,具体地说是“住”、“行”与“食”。从居民生活总体满意度与社区居委会相关系数在0.390来看,显然在社区建设中,居委会工作不可忽视,它也直接影响到居民对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的评价。
表8:社区质量诸因素与社区总体满意度、社区居委会之相关数据表
|
社区质量各项目 |
与总体满意度 |
与居委会工作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绿化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社会治安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环境卫生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居委会工作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供电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供水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公共交通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公用电话
对您家所在居民区的托儿所
您家所在居民区的幼儿园
对离您家最近的小学
对离您家最近的中学
对离您家最近的电影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公园??
对离您家最近的图书馆
对离您家最近的文化站
对离您家最近的卫生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大医院
对离您家最近的早点部
对离您家最近的超级市场 |
0.473**
0.460**
0.503**
0.390**
0.149**
0.178**
0.311**
0.274**
0.237**
0.250**
0.261**
0.232**
0.173**
0.181**
0.171**
0.277**
0.257**
0.196**
0.353**
0.246** |
0.322**
0.429**
0.43**
——
0.153**
0.198**
0.186**
0.299**
0.208**
0.229**
0.077**
0.095**
0.131**
0.116**
0.142**
0.223**
0.306**
0.185**
0.247**
0.064** |
* *P∠0.1
居委会与社区生活其它方面的影响力如何呢?由上表与居委会相关系数比较可以看出,居委会的工作与小区的绿化、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卫生院相关系数都在0.3以上,另外相关度在0.2~0.3之间的有公用电话、托儿所、幼儿园、早点部等。可以在社区建设中,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到社区其它生活质量的评价。
三、结论与建议
1.通过居委会与居民关系的调查,我们发现我市居委会与居民之间联系比较松散,不够密切。59.7%%居民对于居委会是什么的组织认识不清,其中35.5%受调查者认为居委会是政府组织,24.2%的居民搞不清楚居委会到底是“政府机构”还是“居民自治组织”。我国的《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街道是政府的一级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长期以来,在城市政府的推进下,特别是实行权力的层层下放后,使城市的纵向管理形成“两级政府(市与区),三级管理(市、区与街道),四级网络”的模式,④不仅街道变成城市基层行政区的延伸,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职能,居民委会也变成“准行政机构”。在城市社区建设改革之前,居民委会大部分时间为政府各个职能服务,而不是围绕着居民群众的需要服务,这样的居委会不可能真正成为居民的自治组织,在当前居委会合并成社区居委会时必须防止社区居委会“再行政化”的倾向。
另外居委会的辖区内的单位与物业管理管理机构也影响到居民与居委会的联系。我市居委会辖区主导类型是单一型单位社区,近年来随着市区规模扩大,新型房地产开发型社区逐渐开始增多。在单位型社区内,城市居民仍较多地依赖自己所在单位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在转型期的“单位体制”的作用下,居委会的作用也就隐而不张。而在一些新型的房地产开发型社区内,居民更多地依靠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种社区服务,而社区居委会组织或没有建立,或其服务功能没有到位。在这种社区环境下,居民对居委会的了解与联系不多就成为必然现象。居民与社区居委会联系不密切,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居委会想真正成为居民的自治组织的目标还比较远。
“单位体制”与物业管理影响到居委会作用的发挥是转型期中国城市社会的普遍现象,⑤但这二者也是社区建设重要的物质资源,它们的存在是有利于社区建设与发展,但它们又不能完全代替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如社区内居民户籍迁移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征兵、结婚登记、计划生育以及办理社区服务业证书等工作就属于居委会的管理范围,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无权代理。在居委会与居民社区生活满意度相关分析中,我们发现居委会工作直接影响到居民小区内绿化、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卫生院等方面的建设,说明居委会在居民社区生活是具有较广泛影响的,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必须利用好辖区内单位资源和物业管理资源,加强社区内各类资源的整合力度,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服务能力,确立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从居民社区生活满意度调查来看,我市居民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为2.73,评价偏低(在北京的同类型的居民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在3.38⑥)。通过相关性统计分析证明:社区内绿化、治安、环卫、居委会工作、交通、早点部(社区餐饮)等方面直接影响到居民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如果从城市现代化发展角度来说,福州还只是一座“新兴”的城市,福州城市建设大规模扩张是最近10年的事,城市各方面的社会配套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加强。我们在福州市区内调查时也直观地也发现到一些问题,如在棚户较多的台江区,绿地面积与环境卫生明显存在不足,近年来福州外来人口大量增加使福州治安案件不断止升。福州城市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有重点地要加强社区绿化、治安、环卫以及居委会工作等方面的建设工作,以提高我市居民社区生活总体满意度。
3.城市居民社区生活满意度是与多方面相关,这也告诉我们城市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居委会建设只是城市社区建设改革的一部分。经验调查早已证实居民社区生活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到居的社区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影响到社区建设的参与热情。在居民与社区建设的互动中,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先行一步才能提高居民的社区生活满意度和归属感。前民政部长李宝库认为,社区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到六个方面:一是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中介组织建设。二是社区服务,主要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三是社区卫生,主要包括社区医疗、康复、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等。四是社区文化,主要包括社区群众性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等。五是社区环境,主要包括社区卫生、绿化美化等。六是社区治安,主要包括民事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⑦由此看来,社区建设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将几个居委会合并起来,关键还是看社区的综合服务能力与自我管理能力。我市的社区建设还有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做,需要政府、社会各有关部门与团体、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建设将新型的城市社区建设好,防止城市社区居委会改革“走过场”。
注释:
② 方明、王颖:《观察社会的视角——社区新论》,知识出版社1991版,第5页。
③ 参见丘海雄:《社区归属感》,《中山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潘允康、关颖:《社区归属感与社区满意度》,《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
④ 李秀琴、王金华:《当代中国基层政权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第227页。
⑤徐晓军:《城市自治社区的定位及其特征》,《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⑥ 雷洁琼主编:《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北京市基层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页。
⑦ 李宝库:《关于社区建设的几个问题》,载《城市街居通讯》1999年第12期。
第五节 物业自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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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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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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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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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与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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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克服公地悲剧与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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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与居委会异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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