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结构的涵义和表现
组织结构是组织按实现目标的需要划分其系统内的各个构成部分,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切方式的总和。
人们可以从组织的目标体系和任务分配、权力关系和职权分工、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规章制度和所有行为规范来考察组织的内部结构。
二、组织结构的基本形态
一般的组织权力和职能分层结构由呈垂直阶梯状的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四部分构成。
传统形式的组织结构注重组织的稳定和明确的相互关系,强调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清楚而严格地界定职权、沟通渠道以及管理跨度的最有效性。其基本形式有:直线制结构;职能制结构;直线参谋制结构;直线职能参谋制结构。
现代形式的组织结构是从集权到分权,从以直线领导为主,到能纵横协调的多维多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形式有: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立体结构。
三、组织中的非正式结构
非正式结构是由组织中的成员以共同的利益、爱好、情感等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群体结构。
非正式结构存在的原因在于:组织成员是具有多方面需求的、有着丰富个性的“社会人”,这些需求在组织的正式结构中得不到完全的满足,因而便结成非正式群体来实现。
当非正式结构与正式结构不矛盾时,它能对正式结构起着互补的作用;而当非正式结构与正式结构相矛盾时,它便对正式结构起着种种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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