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体动力论的提出及发展
群体动力论是侧重内部互动作用的一种小群体理论。它由勒温在 20 世纪 30 年代首先提出。勒温认为,群体是一个动力整体,群体中每个人的活动、相互影响和情绪的综合,构成群体行为的动力。
霍曼斯不仅拓宽了群体动力研究的对象,而且使理论与现实社会过程紧密联系起来。
二、群体动力论的主要意义和局限性
群体动力论的主要意义是:启发人们从内因的角度去考察和研究群体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规律;从群体成员间的关系以及整个群体氛围中去把握群体行为的变化过程;使个体、群体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得到逐渐认识;促进了小群体研究重点的转化;并在心理学和社会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群体动力论的局限性在于:偏重强调群体内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忽视了其他关系;没有看到群体行为产生和变化的根本动因;研究对象、范围等方面未达到普遍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群体动力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群体行为的产生及变化规律,是由群体及其成员的物质利益决定的,受到政治、法律、道德、文化、心理等关系的制约;不仅与群体内部因素息息相关,而且还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内部因素的“群体凝聚力”、外部因素的“组织环境”起着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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